深圳侨媛会召开2015第三季度理事会

2015-09-08 21:33

(深圳侨媛会讯)2015年9月6日下午14:30,深圳侨媛会在福田区凱丰路28号 中艺馨书画院四楼召开常务理事会议。通报了本季度前两个月的各项主要工作,并商讨了第四季度工作计划。孔爱玲会长在会上重点就协会上一年度的年审工作、对协会自身文化建设、对外联络交流考察、协会的制度建设、协会的持续发展等事宜做了重要总结,并提出了要求和希望。


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艳平在会上发言,汇报了四项工作内容。一是关于市侨联编撰《侨界风采录》事宜,协会提交的15份资料重点需要大家完善补充的事项;二是2016《侨媛》会刊投稿事宜;三是关于协会章程变更报备的具体条款;四是协会所完善的七项规章制度。(附: 章程 第四章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》、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团体管理规定》和《深圳市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指引》制定组织管理制度。

第十七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;

第十八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;

第十九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制度;

第二十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民主选举制度;

第二十一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理事会制度;

第二十二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财务管理制度;

第二十三条 深圳市侨媛协会印章、文件管理制度。

会上,财务部负责人李淋珍发言。通报了协会的账目情况及会费收缴事宜。并表示,近期积极参加社管局对社会组织开展会计处理、财税优惠政策培训,今后会按照相关要求更加规范侨媛会的财会工作。所提出的会费问题等提交今年度的会员大会解决。

何心向监事长对协会的会员入会提交有效证件细则、协会微信群管理、制度管理、组织原则等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。

罗念纯副会长就协会可持续发展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,希望协会今后的运作更加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
王真元常务副会长在会上透露,市侨联拟组织下属各社团女性,一起开展一次活动,具体时间和活动内容有待通知。

李洪英、崔宝予、胡延峰副会长也各自谈了对协会工作开展的看法,各常务理事也积极建言,会议气氛热烈。

会上,大家举手表决通过了会员、理事张俊峰、卢丽芬、陈梅、孔艳的申请。

孔会长最后强调,协会的工作得到了多方支持。目前协会为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络和资源共享,先后挂牌成立共建活动基地一个、文化艺术交流基地一个,凝聚了侨心、丰富了侨媛及友好人士的精神生活,加强了协会自身的文化建设。会后,我们还要在中艺馨书画院、圣墨尊宝文化公司、琳璧·尚会馆挂牌成立侨媛会文化艺术交流基地,全方位打造侨媛会充满青春活力、传递正能量的精神气质。


“情系桑梓、为善致美”的协会理念在大家的价值认同中进一步深化和升华。